关于发布2025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发展改革局:

  为全面反映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现发布2025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省统计局

                                      2026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务审计处)

  附件

2025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5年,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全力以赴稳就业、强保障、聚人才、促增收、防风险,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劳动就业

  年末全省就业人员202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50万人。其中,

  城镇就业人员142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万人;乡村就业人员

  60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7万人。在全省就业人员中,第一产

  业就业人员占27.0%;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21.0%;第三产业就

  业人员占52.0%。

  年末全省农民工总量497万人,比上年增长1.6%。其中,本地农民工226万人,比上年减少0.9%;外出农民工271万人,比上年增长3.8%。

  年末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8.0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4.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8万人。扶持创业带头人1.4万人,带动就业10.2万人,开发青年就业见习岗位3.1万个。

  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年末全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共120家,全年为劳动者提供登记求职、职业指导、创业服务185.2万人次,登记招聘197.7万人次,为14.2万家用人单位提供有力有效的用工指导。

  年末全省共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1家,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558家,从业人员5.5万人,服务用人单位68万家次,举办综合性招聘会9697场,促进就业和人力资源流动450.9万人次。

  二、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206.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5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275.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5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931.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万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983.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4万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223.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万人。年末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87.2万人,其中享受待遇人数511.1万人。

  年末全省共有4940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比上年末增加425户;参加职工5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9万人。年末企业年金投资运营规模392.1亿元。

  (二)失业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75.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5.4万人。年末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3.3万人,全年共为45.8万名失业人员发放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全年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49.66亿元,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17.15亿元,为1853名大龄领金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791.5万元。

  (三)工伤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82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4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0万人。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100%。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0.8万人,与上年末增加0.4万人。

  三、人事人才

  年末全省共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38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42家,累计招收博士后11331人,其中当年新招博士后985人。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年末全省获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家,新设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70个,举办2期国家级和10期省级高级研修班。优化公需科目在线学习课程,参训人数54.9万人次。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证书人数9.32万人,全年评审通过专业技术职称5.7万人,其中高级职称2.1万人。

  获批国家级专家服务示范团、博士后科技服务团、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和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8个,开展高层次人才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对接高层次人才767人次,组建专家服务团224个,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621项

  年末全省共有招生技工院校71所,全年技工院校共招生2.1万人,毕业生2万人。全省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5.6万人次,其中培训企业职工11.2万人次、培训农民工3.5万人次、培训失业人员2.3万人次,开展创业培训0.3万人次。

  年末全省共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509个,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1.3万人。全年共有22.6万人次参加职业资格评价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8.8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5.5万人次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工资分配

  年末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3673元,与上年的99069元相比,增加4604元,同比名义增长4.6%。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7204元,同比名义增长4.9%。扣除价格因素,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4.5%。

  年末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7008元,与上年的55179元相比,增加1829元,同比名义增长3.3%。扣除价格因素,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3.2%。

  年末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档标准2230元,二档标准2080元,三档标准19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档标准22元,二档标准10元,三档标准19元。

  五、劳动关系

  年末全省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合同备案企业19.5万户,备案职工159.3万人次。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累计0.84万份,覆盖职工183万人。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且在有效期内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4201户,涉及职工56万人。

  全年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2万件,涉及劳动者9万人。全年办结争议案件8.1万件,结案金额16.1亿元。全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76.6%,仲裁结案率98.1%,仲裁终结率74.0%。

  全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欠薪案件2.66万件,为7万名劳动者追偿工资11.89亿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0.81万件,为4.23万名农民工追偿工资9.36亿元。

  六、人社帮扶

  年末全省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人数16.5万人。及时为33.7万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全年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500名。

  七、行风和基础建设

  全面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优化完善社保卡、退休等10个“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同时,积极推进个人创业、员工录用、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持续打造“舒心人社”服务品牌,全面加强综合窗口改革,大力推进“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全系统“一窗”受理率达95%。持续加强“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累计解决各类疑难问题3131件。12333专用公益服务电话提供综合咨询服务209万人次,省本级12345热线办理诉求1866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全系统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9%。

  年末全省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4035万人,覆盖97%人口。领取电子社会保障卡人数2878万人,全年提供线上服务7052万人次,即时制卡网点增至2216个。全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开通服务614项,全年访问量40103万人次。

  注:

  1.本公报中有关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据。

  2.全省就业人员数据、农民工有关数据来源于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队。

  3.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分项合计与总计不等的情况;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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