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技批许准字〔2026〕5号
鞍山市高新区科技技工学校:
你(单位)于2026年7月15日提出的申请学校名称由“鞍山市高新区科技技工学校”变更为“鞍山科技技工学校”(许可证编号:21030H202000002)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6年7月15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拟变更学校名称符合《辽宁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辽宁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试行)》第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做出准予你(单位)学校名称变更为“鞍山科技技工学校”的行政许可。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沈阳市铁路运输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7月16日

沈阳市职业培训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