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拟于2026年9月在辽宁省鞍山市举办。为做强大赛品牌,扩大赛事社会影响力,广泛汇聚社会力量参与赛事筹办,依托大赛平台赋能企业品牌提升、促进共同发展,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大赛合作伙伴。
一、征集概述
(一)征集对象。热心职业技能竞赛事业,有意向为大赛提供赞助支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以下简称应征单位)。
(二)征集类别。现金、物资、服务、设施设备、技术保障等。
(三)赞助层级。战略合作伙伴、高级合作伙伴、设施设备合作伙伴、服务保障合作伙伴。
(四)征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五)权益有效期。大赛组委会授予相关权利,并自与大赛组委会签订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六)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二、应征条件
(一)应征单位有意向为大赛提供资金、实物、设施设备、技术保障或相关服务。
(二)应征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具有较高品牌影响力和行业知名度,具备独立提供上述类别产品、服务的技术能力或服务能力。
(三)应征单位须财务状况良好,有充足资金支付赞助内容。
(四)应征单位具有良好的公众信誉和社会形象。
(五)应征单位须按照大赛组委会相关程序和要求参加征集。
三、征集程序
(一)大赛组委会(筹备组)发出征集公告。
(二)应征单位提交《意向函》(附件1)、佐证材料(附件2)。
(三)大赛组委会组织遴选,确定候选单位。
(四)大赛组委会与候选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四、意向函提交
应征单位须于北京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7:00前提交《意向函》。应征单位须将《意向函》和相关佐证材料(PDF版,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邮件发送成功后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确认。以其他方式递交或逾期递交的,均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长远
联系电话:024-22959176
电子邮件:lnsshzhb@126.com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
六、大赛组委会的权利保留
大赛组委会在本次征集活动中保留下述权利:
(一)对本公告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对本类别所含子类别进行合并或拆分,变更本次征集活动的时间安排。
(二)在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意向文件,以及更改或取消征集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需向应征单位解释原因。
(三)对本公告及其附件享有最终解释权。
本公告及相关事项有变更,大赛组委会将以适当方式告知。
特此公告。
附件:1.意向函
2.辽宁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合作伙伴佐证材料
3.辽宁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拟定赛项
辽宁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筹备组
2026年4月21日

沈阳市职业培训协会